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平米,现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出租房屋的____________一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_________人民币元整。(¥: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__人民币元整(¥: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支付方式:_________(现金/银行汇款),押_________付_________,租金及押金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乙方如需续租房屋需在合同期满三十天之前向甲方提出并支付押金。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按份承担或者均摊:(1)水费(2)电费(3)燃气费(4)电视收视费(5)物业管理费(6)其他费用。
第五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押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将房屋从事商业用途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交付租金和押金后,甲方又将房屋租于第三人,甲方需按照乙方支付押金数额赔偿乙方;乙方若单方终止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交押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十五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拆迁的双方都无需缴纳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乙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承租人(乙方)签章:_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和场地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地坐落于中华路东段本公司院内为约1600平方米及院内西侧5间平房租赁给乙方用作停车及办公场所。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房屋设备、场地场情况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另行装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费用就乙方承担。
第三条、身份证明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存档备查。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为5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场地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和场地不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的扰民项目,不进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及场地每年租金50000元 ,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到出租的场地。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根据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租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房屋、场地和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担场所的水电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
第七条、房屋和场地修缮与使用
……此处隐藏12259个字……保证金被甲方扣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甲方承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乙方承担除甲方承担上述税费以外各项税费。
5.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租赁期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如乙方未按规定缴纳上述相关费用或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原貌、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价等值扣除,代乙方缴纳或赔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上述费用或支付赔偿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已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和未发生赔偿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返还乙方;乙方欠缴各项费用或发生赔偿的,甲方将扣除欠缴各项费用和赔偿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使用及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甲乙双方按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交接时,在《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附录1)中明确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房屋交接验收记录》作为甲方将该房屋(建筑物/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建筑物/场地)时的验收依据。
2.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和维修义务,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
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乙方经营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使用状态,督促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3.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时因经营用途需要及其相关部门要求,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基础上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租金总额的50%(乙方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预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增添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如违反此约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需要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使用用途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租赁合同需要变更时,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甲方将房屋(建筑物/场地)权属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甲方、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变更合同主体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1个月的。
4.租赁期间,乙方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主体结构的。
6.损坏、破坏房屋(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物/场地)的,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退租的,负责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遇有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内腾空并退出房屋(建筑物/场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履行期限租金,并对解除合同免责,对乙方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不予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2.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同时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附录2)。
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安全、防火、治安、卫生、环保等规定,遇有检查需整改时,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给予协助和配合。
5.乙方不得经营扰民项目,扰民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因火灾、盗抢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其他连带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此房屋,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即可重新招租。
7.合同终止次日起,甲乙双方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签署验收记录后,办理退租手续。乙方必须在5日内搬出并腾空房屋(建筑物/场地)交还甲方。甲方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后,乙方仍存放在该房房屋(建筑物/场地)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8.其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房屋(建筑物/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以第三条约定的起始日期为准。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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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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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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