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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时间:2024-06-08 23:25:26
精选购房合同模板6篇

精选购房合同模板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房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授权范围: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套,总面积在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区___路以东,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日之内,先付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此处隐藏4495个字……/p>

c、除本条

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自行选择)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b、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自行选择)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可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

a、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b、自

之日起生效。(空白处可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地 址: 现住址:联系电话 :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地 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购房合同 篇6

一、本合同是XX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XX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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