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施工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墙涂料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墙涂料施工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__商铺北面外墙真石漆、__楼楼梯踢脚线、__楼内墙踢脚线(不包打底)。包含甲方要求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工程量按实际施工涂刷面积计算。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配合检测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资料。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包干综合单价:
1、 商铺外墙真石漆综合单价为:
2、 楼梯及内墙踢脚线综合单价为: 备注:①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所有费用。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包干综合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约定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1、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具备总体验收条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2、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包干综合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3、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1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
4、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满一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15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真石漆涂料、内墙踢脚线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样板,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成品质量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资料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建设方、监理方、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因该项目为单项工程,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后,乙方保修期开始计算保修时间。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
第六条:工程质保
1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非主体和涂料底层原因出现起皮、脱皮、变色、流坠或墙面出现渗水现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壹年)。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施工所需用水、电源,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1元/度收取;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则需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合同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
第十条:安全施工
1、施工中乙方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同项目经理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接受甲方有关工程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无条件地参与本项目 ……此处隐藏16576个字……并配有安全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2、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及相关责任、赔偿、法律纠纷,全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连带责任。
3、乙方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1、不可抗力(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确定)天气原因(雨天、大雾)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若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协议工期(包括协议规定可顺延的工期)竣工,甲方将按每天延误计时,延误一天扣除乙方协议总价款0.5‰的罚金。
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为五年。
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总包方、监理、社区质检小组验收通过签字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经质检站、规划局等有关上级部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80%,经综合验收交房后,支付总额95%,余留5%为工程保修金。
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统一按图纸尺寸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整理结算资料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在收到结算书20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建方预算处审核,出具最终结算,以作为工程支付依据。
4、乙方承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为确保工人工资发放,乙方在接受工程款时,要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表,工人签收记录,发放照片记录,相关委托人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5、因乙方安全问题、质量问题、资金问题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另选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接管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和条件不撤出工地。乙方所投入的材料、机具、临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免费保修。
2、质量保证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3、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3.1因乙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
3.2保修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在甲方或物业以电话或书面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质量维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乙方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并安排维修。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维修,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场维修。第三方维修单位结算款及加收15%的服务费,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
3.3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满 5 年,在保修期间,若维修费用超出保修金时,甲方有权追交超出费用。满 5 年后无质量问题,60日内将剩余的保修金支付给乙方。保修金无利息。
3.4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书面与工程总包方交接,交接前,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 施工条件
总包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必要的施工条件:
1、保温墙面,表面平整,达到有关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保温墙面周围的障碍物及油污等应清除干净,不妨碍施工。
3、保温墙面预留孔洞应已按要求安装完成,多余孔洞应填平
第六条 施工管理
项目总包方责任:
1、组织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定。
2、根据现场施工的现有条件管理和协调乙方现场施工,并协调库房用地、水源、电源等。
3、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等工作。
4、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办理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负责各有关专业之间的协调,保证工程顺利执行。
5、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及时对须隐蔽验收部位进行验收。
工程承包方责任:
1、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并于开工前 5 日内或按甲方的要求时间报送监理及甲方审查批准。
2、乙方必须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伤亡责任事故,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及时清理现场疏漏的建筑废材,做到日产日清,如果被执法部门查到,造成的责任及处罚有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社区质检小组、监理及甲方的现场管理。
5、乙方应严格遵守设计单位制定的施工工艺,对不按照工艺施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补偿。
6、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问题影响交房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经济损失和第三方(村民安置费)赔偿。
7、遵守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能够接受因违反规定所给予的处罚。
8、施工现场配备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委派专人负责工地现场卫生整洁。
9、材料堆放整齐,并配备灭火设施;施工用电接线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第三方赔偿),均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和赔偿。
补充条款:
1、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做出样板墙,在总包、监理、社区质量监督小组验收同意后方可施工。如在大面积施工后,质量、材料与样板墙不符,总包方有权令其施工单位离场,解除施工合同,费用自付。
2、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协同总包方报监理、社区质检小组现场确认送检。检测费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由总包方统一收集存档。
3、综合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如无需提供发票时,综合价格下浮6%。
4、乙方必须独立解决外界干扰等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一切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因乙方未能独立处理解决上述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外运至施工场外。
第八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量保证期满后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再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相同的继续延用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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