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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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1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桂民办函〔20xx〕229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专项救助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我局在20xx年11月下旬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议,县民政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刘立松局长在会上传达广西民政厅办公室有关“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在县救助站的指导下,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局适当下拨一定的救助资金给乡镇民政办开展救助工作。要求各乡镇民政办与救助站人员加大街面主动救助次数,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重点救助,并对在建工地、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光顾的地方重点巡查,确保做到不冷死人、不饿死人。
二、开展救助的基本情况
20xx年-20xx年冬春,我局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巡查救助60人次,救助食物、衣物30人次,救助自主返乡22人次;救助长期安置在第二人民医院医治生活的10名无法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和生活费共计13多万元。配合公安部门查送返乡流浪乞讨人员2人。目前常滞留在县城周边的流浪乞讨人员有7人(全部为男性)还无法询问得出其家乡在何处,无法送他们返乡。县救助站对寻求救助的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主动做工作,劝其安全返乡。接收市救助站和周边县救助站送回流浪乞讨人员4人次。
三、财政问题
由于县救助站编制只有2人,已借调1人去梧州工作,新招入1人局又抽去做会计,变成救助站无固定人员做日常工作,只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分管领导要亲自做具体上街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我县救助站目前因人员编制问题、站内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还不具备收留流浪乞讨人员过夜,造成主动救助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2为响应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号召,确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帮助他们渡过寒冷的冬季,我县救助站采取有力措施,向全县市民发出了《寒冬送温暖—关爱流浪乞讨人员》行动的倡议书,积极组织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有力。
为更快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与公安、医院等部门紧密协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发现一个及时救助一个,同时也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离等工作。
二、主动出击,积极救助。
我站重点对车站、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集中活动区域进行排查,加强巡查和救助力度。接到市民报警或救助站接到电话后,救助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对劝导后愿意进站进行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护送入站,对不愿进站救助的,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和现金,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的笔录和视频资料,做好后续的跟踪救助。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三、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救助的意识。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我站通过“师宗县救助管理站”公众号发布需要救助人员详细信息,公布救助电话,“师宗城记”同时转发我站所发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遇到流浪乞讨人员能及时与救助机构取得联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和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从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开始至20xx年4月3日,出动工作人员街面巡查36人次,车辆30台次,实施街头救助8人次,送医救治9人次,发放棉被4床,大米4袋,衣服11套,现金600元,接护送6人次。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xx〕132号)、《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发〔20xx〕15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攀委办〔20xx〕132号)要求,盐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各乡(镇)立即组织队伍展开全面排查和昼夜巡查,县民政局组织巡查组督促跟进,各乡(镇)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了巡查档案、救助档案,对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给予了收容救治、救助,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对流浪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同时,对有特殊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需要帮扶的人员,建档立卡、定期巡视,给予及时帮扶解决生活困难。现将所开展工作及帮扶情况如下:
一、困境儿童帮扶
1.20xx年10月—20xx年3月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补助金1224人次47.13万元。
2.出台了《盐边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措施,下发各乡(镇)开展保障保护工作。
3.对全县留守儿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
二、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和核查制度,20xx年10月—20xx年3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955人次106.93万元。
三、慈善福彩助学工作
开展20xx年慈善福彩助学,资助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74名,发放助学资金25.6万元。
四、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
对盐边县南、北片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各乡(镇)主要街道、重要场所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棉衣棉裤鞋子被子等御寒物资和食品棉衣裤5套,棉被5床、棉鞋5双及矿泉水、沙琪玛等食品。“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社区、县救助站派出人员经常在辖区内巡查,对正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及时救助。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4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有较强的降温、降雨和大风天气,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帮助其安全过冬,12月2日下午,文昌市民政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文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专项救助行动小组重点对主要道路、车站、医院、公园凉亭、桥梁涵洞、地 ……此处隐藏2100个字……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xx市救助管理站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站支部书记、站长顾本永任组长,副站长程群、鲍广斌为副组长,全站职工为成员。组织调动全站一切力量,投入到预防冬季恶劣天气当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导凤台县救助站、寿县救助站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进行预警。
要求业务科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部门的预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寒冬救助措施,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引导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
三是强化街面巡查,做好转介处置。
市救助站成立了五个街面巡查小组,视天气情况对xx市的五个行政区,特别是田家庵区商贸文化广场、火车站、桥梁涵洞、闲置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的现场救助。同时,充分发挥街面联合救助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街面巡查网络,确保街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早救助。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确保站内安全。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救助热线畅通,随时接收公安、城管等部门护送来站求助人员。经甄别,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帮扶;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求助内容超出救助范围的做好转介帮扶工作。
五是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免疫防线,确保机构所有人员零感染。接送特殊受助人员返乡的,要严格落实防疫相关措施,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同时,对我市辖区内滞留外地群众流动遇困的,采取安全稳妥的措施及时给予救助。
截至目前,xx市救助管理站已出动救助专用车辆120台次,发放棉衣裤3套、棉大衣3件、食品12包,街头劝导5余名职业乞讨人员。
在此市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呼吁,“冬天来了,街头流浪人员需要大家的关心、爱护,有时你的一个电话,就可能拯救一条生命。”如发现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请帮助劝导接受救助,属于残疾、未成年、老年人的对象,可以拨打“110”或“xxxxxxx”热线求助,如果发现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以直接拨打“120”或“110”求助。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工作总结7入冬以来,我市夜间温度均在0℃以下,6日~8日更是出现了极寒天气,降温幅度增大,并伴随着大风和降雪。为切实保障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槐荫区民政局提前谋划、积极作为,按照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原则,与街道办事处、公安、城管密切协作,主动出击,履职担责。期间,先后救助安置流浪乞讨人员6名。
一是储备必要御寒物资。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此次寒潮降温天气,储备了御寒衣被、口罩、食品等救助物资,并通知街道办事处配备了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临时救助物品,区民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购买的临时救助物品款项实行据实拨付。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都设有临时避寒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特殊情况无法送市救助站安置的,充分发挥临时避寒点的作用,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避寒,切实做好极寒天气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其安全温暖过冬。同时加强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多方平台公布我区17个临时避寒点的位置和联系电话,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坚持每天对桥梁涵洞、废弃房屋、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多时段、高频次、拉网式巡查,确保不留死角。在降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进一步加大了巡查范围和劝导力度,按照省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并建立巡查上报制度,通知办事处每日上报流浪乞讨巡查及处置情况,切实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情况,确保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热心市民等积极参与,及时提供救助信息,确保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做到应救尽救。
三是妥善安置流浪人员。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白天流动性大、夜晚露宿地点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民政局重点加强了夜间巡查。
12月29日晚,在段店北路辖区腊山立交桥下发现一名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后经询问得知,其为段店北路辖区闫千户村居民,但因家庭矛盾无人赡养,区民政局坚持生命至上原则,立即落实工作部署,压实责任,及时赶赴现场,在对老人进行多番劝导后,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为其租赁了房屋,保障该流浪乞讨人员温暖安全度过寒冬天气。
1月5日晚,在振兴街辖区一废弃拆迁楼内发现两名流浪乞讨人员。因该楼属于待拆迁区域,楼内无门窗,且周围均已拆迁无人居住,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经与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德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最终两名流浪乞讨人员同意去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区民政局与振兴街办事处立即和市救助站取得联系,上报人员情况和地点,并耐心等待救助车辆的到来,晚上9:30分,两名流浪人员由市救助站专用车接走,确保极寒天气下平安过冬。
1月7日白天,在兴福辖区临沂路附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被褥,因天气寒冷,为保障该流浪乞讨人员极寒天气下的生命安全,工作人员坚守至晚上10:30分,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回来后第一时间进行劝导,最终该流浪人员同意去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兴福街道办事处立即协调派出所将其送至市救助站,保障了其极寒天气下的生命安全。
1月7日晚10点,在临沂路与日照路交汇处发现一名流浪乞讨人员,该流浪人员不肯露面配合去往市救助站,兴福街道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未果,经商议后决定给予其棉被和食物等实行临时救助,由社区居委会安排保安人员随时关注情况。区民政局高度重视,1月8日一早,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颖与兴福街道办事处、绿地中央广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给予了救助建议。街道办事处协调城管和派出所将该流浪人员送往济南军颐医院精神门诊查验病情,经医院多方问诊后,发现此人思路比较清晰,暂不符合医院收治条件。区民政局请示市民政局意见后,征得当事人同意,由街道、城管以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送往市救助站。
1月10日上午,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坐在段店北路街道7313社区二环西路BRT车道绿化带内。该流浪人员无法正常交流,且衣着单薄,桥下也没有阳光,考虑到其安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热心居民合力将其架到有阳光的人行道上,并为他换上了新的棉衣,将他的旧衣盖在身上御寒,沿街商户为该流浪人员送来了饼干和热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市救助站对该人员进行救助,确保其寒冬天气下的安全。
下一步,槐荫区民政局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天气情况,进一步做好日常街面巡查救助工作,确保我区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充分发挥三级救助网络的作用,全力保障我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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